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文件
浙爆协〔2023〕03号
各爆破作业单位:
按照协会工作安排,对全省爆破三大员新员培训进行预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符合《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规定: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刑事处罚记录,无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受聘于我省爆破作业单位的人员。
二、培训预报名
预报名人员须由所在爆破作业单位通过“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网络服务平台”申请报考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并经县级公安机关平台资格审查。
各单位完成新报考人员的系统申请和资格审查后,填写爆破三大员新员预报名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将“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网络服务平台”截图和预报名表电子版及扫描件于2023年3月3日下午17点前发送至协会邮箱zjblast@163.com进行预报名。
三、其他事项
1、拟于3月中下旬开班,具体时间和地点视预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预报名人员以本通知发布后协会邮箱收到邮件的先后顺序依次安排培训。
3、联系人:谢婵婵,电话:0571-85094200。
附件:2023年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新员预报名表2023年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新员预报名表.xls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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